文章目录
一、基本案情[1]
(一)裁判要旨
(二)案情简介
(三)审判
二、损失认定的法律适用逻辑
(一)因果关系的初步推定
(二)因果关系的排除与证明
三、损失认定的金融计算方法
(一)损失核定方案的原理
(二)损失核定的步骤
四、损失核定意见的采信
结语
文章摘要:<正>一、基本案情[1](一)裁判要旨揭露日的意义在于阻却交易因果关系,只要首次公开向市场释放的信息足以对理性投资者起到重新判断相关证券价值、注意投资风险的警示作用即可,对于揭露的具体行为并不要求达到全面、完整、准确的程度。上市公司举证证明投资者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是由与虚假陈述无关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前提下,对于确定该些风险因素分别对原告损失的影响比例问题,可借助专业机构或人员以科学方法量化确定。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张文婷1 阮申正2
作者单位:1.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 2.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三庭
论文DOI: 10.26914/c.cnkihy.2021.031434
论文分类号: D920.5;D92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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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科普天地 网址: http://kptd.400nongye.com/lunwen/itemid-134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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